T/GDRTA001-2020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车载终端的一般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安装要求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中,安装在运输车辆上的车载终端。
本标准内容适用于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中,安装在运输车辆上的车载终端。主要规定了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车载终端的一般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 安装要求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描述的技术规范在继承国家标准和交通部标准(GB/T 19056、JT/T794、JT/T 1076)的基础上,扩展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的功能和性能要求。智能视频监控包含辅助驾驶、驾驶员状态监测与报警、车厢过道行人监测、右侧盲区监测等功能。辅助驾驶在满足JT/T 883的基础上,增加对前向车距过近、实线变道检测、前向行人碰撞报警和交通标志识别功能;驾驶员状态监测与报警以交运办 〔2018〕115号文件为指导思想,增加驾驶员身份识别、单次连续驾驶超时(通过人脸识别技术,确保人、车、卡统一和数据的)、生理疲劳和未系安全带报警。此外,为加强长途客运和重货运输行业的安全管理,增加了车厢过道行人监测和右侧盲区监测功能。
GB 5768.3-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 19056汽车行驶记录仪
GB/T19392-2013车载卫星导航设备通用规范
GB/T 26149-2017基于胎压监测模块的汽车轮胎气压监测系统
GB/T 26773智能运输系统车道偏离报警系统性能要求与检测方法
GB/T 33577智能运输系统车辆前向碰撞预警系统性能要求和测试规程
JT/T 794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JT/T 107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视频终端技术要求
JT/T 883营运车辆行驶危险预警系统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JT/T 1242-2019营运车辆自动紧急制动系统性能要求和测试规程
JT/T 1274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类型划分
GA/T 83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
终端
终端组成
终端应配备主机、主存储器、外部设备等设备。
终端主机
应符合JT/T 1076中4.2.1的规定,并满足以下要求:
a)应包含用于存储视频数据、位置数据、报警数据以及其它数据的主存储器;
b)宜包含用于实现驾驶辅助功能的数据处理模块或接口;
c)宜包含用于实现驾驶员状态监测功能的数据处理模块或接口;
d)宜包含用于实现车厢过道行人监测功能的数据处理模块或接口;
e)宜包含用于实现右侧盲区检测功能的数据处理模块或接口;
f)可包含用于通过声和光进行报警提示的设备或模块。
主存储器
主存储器应符合JT/T 1076中5.5.2的规定,且存储容量应不少于500GB或循环录像时长不小于30天。
辅助驾驶、驾驶员状态监测和驾驶员全景的录像分辨率不小于72OP,录像帧率不低于15fps。
外部设备
摄像机
摄像机应符合JT/T 794中4.1.2的要求,分辨率不低于72OP,帧率不低于25fps,并符合以下要求:
a)一路用于驾驶员全景抓拍
;b)一路用于驾驶员状态监测
;c)一路用于辅助驾驶系统;
d)客运车辆应配备车厢过道行人监测摄像机。
终端故障及失效检测要求
车辆启动60s内,终端应启动并完成对其传感器和组件的自检。当终端检测到故障或失效时,应以视觉或听觉的方式提醒驾驶员,并将故障或失效信息上传至监控中心。
当故障或失效导致终端通讯失效时,终端应在通讯恢复时立即上传故障、失效和远程报警信息。
5.2驾驶辅助功能
5.2.1 前向碰撞报警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终端对前车识别、监测自车与前车车距,并对碰撞时间进行估计,当存在潜在追尾碰撞危险时,终端能够触发车内报警和远程报警。此功能应符合JT/T 883标准5.3的规定,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a)终端测距精度误差应当在±2m或±15%范围之内;b)终端应具有区分护栏、桥梁等路边静止对象的功能;
c)在直道、弯道情况下,均具有区分正在同车道行进的前车、反向车道行进的车辆的功能;
d)距离碰撞时间TTC大于4.0s时,终端不应触发前向碰撞报警;
e)检出率和准确率均不低于95%。
连云港车载终端交通部粤标费用多少,T/GDRTA001-2020
更新时间:2022-08-24 04: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