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方式监理合作分公司合作期限长期合作模式工程监理分公司合作细则监理综合加盟合作范围全国合作内容监理公司合作
审核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针对电力工程施工中的高处作业、带电作业、交叉作业、爆破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环节,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严格审核。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对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了全面识别与分析,是否制定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处置方案,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等。
参与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组织或参与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提出监理意见与建议,协调解决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会议纪要并经各方签字确认。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审查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内容,审核通过后报建设单位审批。
施工阶段监理流程
工程质量监理流程:
施工单位自检: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工艺与质量标准完成每道工序施工后,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质量报验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自检资料。
监理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报验申请后,在规定时间内对工序质量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图纸与规范要求、施工记录是否完整、质量证明文件是否等。如验收合格,签署质量验收意见;如发现质量问题,下达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报验。
加强监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水平。定期组织内部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监理业务知识和新技术、新工艺等内容。鼓励监理人员参加外部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拓宽知识面,了解行业发展动态。通过培训和考核,使监理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熟练掌握监理工作流程和方法,有效地开展工程监理工作。
根据房建工程的规模、复杂程度和监理工作任务量,合理配备监理人员。一般情况下,每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应配备不少于 [X] 名监理工程师和 [X] 名监理员。同时,应根据工程的特点,配备相应的监理人员,如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确保监理人员数量充足、配套,能够满足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
定期召开工地例会,一般每周或每半月召开一次,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会议主要内容包括检查上次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分析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协调各方关系、安排下一阶段工作等。
根据工程需要,可随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的特定问题,如工程变更、质量事故处理、安全隐患整改等。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主持,相关单位人员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