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乌克兰注册商标,西欧注册商标,摩尔多瓦注册商标,中国注册商标 |
面向地区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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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版权申请地区 |
国外专利版权申请 |
阿联酋商标法成立于1991年,1992年2月13日生效,近一次修订是2000年,修订后商标法于2000年6月起实施。阿联酋商标法的重大发展,为保护延伸到包括服务商标,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此外,有关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的处罚,管理公司的责任,和商标许可协议中已修改和创建和采用了国际分类。总之,可以说,阿联酋的商标法进行了改进,以适应世界形势和国际商业交易。
澳大利亚专利申请简介
1、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均受《巴黎公约》的约束,专利申请人须在自权日起12个月内提出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专利申请,并且根据《专利合作条约》(PCT) 中章或第二章规定:申请人进入国家阶段的期限为自权日起31个月。
2、澳大利亚对于专利申请有新颖性的要求。澳大利亚对专利申请有12个月的宽限期:即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国为澳大利亚的非临时申请的申请日(或PCT国际申请日)之前的12个月内如公开该发明,并不影响此澳大利亚申请的新颖性或创造性。
澳大利亚专利种类
澳大利亚专利包括标准专利、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类型。广义上讲,这三种类型同中国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类似。
印度尼西亚商标主管机关
印度尼西亚法律和人全部知识产权会(Directorate General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Ministry of Law and Human Rights)作为负责管理所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审批和行政管理事务的专职部门,正式确定下来。印尼知识产权总局下设总局秘书处、版权、工业品外观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与商业秘密局、专利局、商标局、合作与发展局、信息技术局等部门。截至2009年8月,印尼知识产权总局的雇员总数为517人。其中,总局秘书处98人;版权、外观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商业秘密局66人;专利局130人(其中审查员为75人);商标局146人(其中审查员为48人);合作与发展局40人;信息技术局37人。
印度尼西亚商标名称查询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有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有鉴于此,搜查及收集资料是个必然的步骤,也是重要的步,这将有助于避免与他人的商标有相似之嫌。申请商标注册前,申请人可以考虑对申请商标进行检索,看是否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已经在相同或类似商品 / 服务上申请 / 注册。通常情况下 7-10 个工作日可以得到查询结果。印度尼西亚商标查询分两种,一种为免费初步检索,一种为出正式查询报告的收费查询。通常建议做下有报告的检索规避近似,以免又费时又费力。